摘要:*ST聆達稱,公司積極推進預重整相關工作,密切關注相關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關于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請的裁定書。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編|深海
6月3日,*ST聆達發布關于公司預重整事項進展暨風險提示性公告。
2024年7月31日,*ST聆達披露了《關于公司被債權人申請重整暨法院啟動公司預重整及指定臨時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0),公司收到六安中院送達的《決定書》((2024)皖15破申127號),公司債權人金寨匯金投資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并申請啟動預重整程序。為有效識別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同時指定由金寨縣人民政府組建成立的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
2024年8月1日,臨時管理人已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向公司債權人發出《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預重整案債權申報公告》,債權申報于2024年9月1日屆滿。
2024年8月30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寨嘉悅)收到六安中院送達的《決定書》((2024)皖15破申147號),債權人金寨匯金投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請對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悅進行預重整。六安中院鑒于金寨嘉悅系*ST聆達的全資子公司,且*ST聆達已于2024年7月30日啟動預重整,為有效識別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決定對子公司金寨嘉悅啟動預重整,與*ST聆達預重整案件進行協調審理。債權申報于2024年10月1日屆滿。
2024年9月22日,臨時管理人已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發出《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的公告》。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的報名已于2024年9月30日18時截止。
2024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臨時管理人發來的《關于確定重整投資人的通知》,獲悉本次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共有4家意向投資人向臨時管理人提交了報名材料。臨時管理人根據《招募投資人公告》對意向投資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并結合意向投資人繳納保證金情況,現確定浙江眾凌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威迪變色玻璃有限公司(現名稱:合肥威迪半導體材料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為*ST聆達及金寨嘉悅協調審理案的重整投資人。
*ST聆達稱,公司積極推進預重整相關工作,密切關注相關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關于受理上市公司重整申請的裁定書。
風險提示顯示,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六安中院同意對公司啟動預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啟動公司重整。即使啟動預重整,后續進入重整程序前需要法院逐級報送最高人民法院審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關于進入重整程序的相關法律文書,公司是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存在重整投資協議不能履約的風險。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資人籌措資金不到位等無法按照協議約定履行投資義務的風險。雖然《重整投資協議》已經簽署,但仍可能存在協議被終止、解除、撤銷、認定為未生效、無效或不能履行等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12月31日盤后,ST聆達發布關于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據公告,ST聆達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12024005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余君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4月26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4月26日收盤時仍持有ST聆達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聆達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9條,專利信息5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