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成分黨”已經成為新生代父母身上的熱門標簽。受科學育兒觀念普及和信息獲取渠道多樣化等因素的影響,消費者們正變得更加專業。所以在購買決策中,除卻品牌外,他們更會關注成分、配方及技術等。
基于此,為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搶占消費者心智,各大品牌開始利用自帶營銷屬性的“核心原料”來命名。聚焦母嬰行業,其中就有「紐曼思」和「紐曼斯」。但由于商標的高度相似,也讓雙方至今為此事爭論不休。
就在近期,一份來自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顯示:維持原審判決,即在第30類中,紐曼斯商標除卻不能用于“蜂蜜”商品外,可可飲料、茶、糖果、糖、谷物棒、以谷物為主的零食小吃、谷類制品、豆粉、調味品均可正常使用。
另還指出,紐曼思在商標評審程序中并未主張訴爭商標“紐曼斯”的申請注冊構成2014年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所以紐曼思不再構成訴爭商標“紐曼斯”申請注冊的在先權利障礙。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此項判決相當于維持了「紐曼斯」商標的權利。而且紐曼思與紐曼斯之間的爭議,其實主要集中在第30類中的「糖果」,因為兩家公司的核心產品都涉及DHA。不過顯然,紐曼思的這番糾纏并沒有達到預期的結果。”
事實上,自2017年開始,紐曼思和紐曼斯就開始了正面交鋒。不過你來我往幾回合,卻都未能對對方造成實質性的打擊。而要說起二者的恩怨情仇,還得追溯這兩家企業的名稱起源。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紐曼斯/思”其實是Neuromins(腦神經素)的中文音譯,也是DHA行業代名詞,其源自1987年,美國航天局與太空生物科學家創立的Martek公司合作開發的藻類培育項目。而在2010年,DSM將Martek收入囊中。
也就是說,無論是紐曼思還是紐曼斯,名稱都來源于Neuromins。而紐曼思和紐曼斯能夠不約而同地選擇核心原料音譯作為品牌商標的背后,也離不開與Martek或DSM合作的結果。這也不禁讓筆者想到,遍地開花的愛畢可/安必可/艾比克/搜索,也同樣是原料音譯。
據悉,2010年,作為中國較早一批引入藻油DHA的企業,紐曼思推出后就開始使用life’s DHA?裂壺藻作為藻油原料;而2009年,蔡振成立奧米加公司,與DSM開展合作后同時成立了紐曼斯營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目前「紐曼思」品牌運營主體為金紐曼思(上海)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法人為崔娟;而「紐曼斯」品牌運營主體為武漢奧米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法人為蔡振。
雖然兩家公司的核心產品使用相同的原料,商標名稱也相似,但它們的發展模式卻有著顯著的差異。紐曼斯選擇從美國進口原料并在中國進行分裝。對此,蔡振曾對外表示:“為了達到最佳的生產效果和全程充氮品質,以及持續研發。”
然而,紐曼思實際上采取的是在海外尋找代工并貼牌生產的方式,然后將產品運到國內作為原裝進口產品以高價出售。這種模式可以被形象地稱為“搬運工”,因為它們并不進行任何研發或生產工作,只專注于終端銷售和品牌運營。
所謂“殺不死我的終將使我強大”,在紐曼斯的強大攻勢面前,缺乏護城河的紐曼思盡管先跑一步,但最終究竟誰能“剩者為王”,還是個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