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ST賢豐稱,本次擔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余額3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3.66%;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5月29日,*ST賢豐發布關于為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據公告,*ST賢豐2025年4月27日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2025年5月19日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同意因向供應商賒銷采購或賒銷采購中購買信用保險的需要為控股孫公司江西省高碩航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簡稱“高碩航宇”)提供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的擔保。
近日,公司向高碩航宇供應商安徽丹鳳集團桐城玻璃纖維有限公司出具了《擔保函》,公司為高碩航宇因向安徽丹鳳集團桐城玻璃纖維有限公司采購電子級玻璃纖維布所形成的付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以人民幣壹仟萬元為限。
*ST賢豐稱,本次擔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余額300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3.6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保總余額為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無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或因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擔保。
值得關注的是,3月23日,*ST賢豐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廣東局”、“我局”)下發的廣東證監處罰字[2025]4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賢豐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一、*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綜合考慮本案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及提供材料、公司已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等情況,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一、對*ST賢豐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二、對韓桃子、張揚羽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80萬元罰款;三、對丁晨、謝文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20萬元罰款;四、對黃衛華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1月30日收盤時持有*ST賢豐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賢豐參與招投標項目12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專利信息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