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編|深海
5月28日,嘉應制藥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嘉應制藥于2025年5月2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062025010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5月28日之前買入,且在2025年5月28日收盤時仍然持有嘉應制藥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5月23日,嘉應制藥發布關于子公司簽署《技術開發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近日,嘉應制藥全資子公司嘉應制藥(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或“乙方”)與湖南中醫藥大學(以下簡稱“甲方”)簽署《技術開發合同》。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合同的簽署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股東會和董事會審議。
嘉應制藥稱,子公司與湖南中醫藥大學進行聯合開發,不僅豐富了現有研發管線,也快速提升研發效率、縮短研發周期,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和全體股東利益。
風險提示顯示,由于醫藥產品具有特殊性,易受到諸多不可預測因素影響,能否成功開發及上市存在不確定性。
技術開發合同產品開發周期長,開發成果能否被市場接納和應用具有不確定性,該合同簽訂對公司當期經營業績不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及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天眼查顯示,嘉應制藥曾用名:梅州市嘉應制藥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申能集團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