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尖網》文/筆尖觀察
12月29日晚,ST恒久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余榮清因連續三年的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遭到中國證監會的嚴厲處罰。余榮清被擬罰款一千萬元,并處以五年市場禁入措施,另有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這一事件再次突顯了監管部門對財務造假零容忍的態度,為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敲響了警鐘。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ST恒久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通過制作虛假驗收材料和偽造項目回款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其中,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高達1400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47.48%;2020年更是夸大利潤至3860.43萬元,占比達到驚人的103.96%。如此大規模的財務造假,不僅嚴重誤導了投資者,也極大地損害了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作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時任董事長,余榮清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卻未能勤勉盡責,導致公司在長達三年的時間內持續進行財務造假。此外,時任閩保信息總經理林章威主導并策劃了一系列財務造假行為,其行為直接導致了公司的違法事實。這些高管的失職行為,無疑是此次事件的重要誘因。
ST恒久的財務造假案件,不僅揭示了企業內部控制的薄弱,也暴露了行業監管的漏洞。江蘇證監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ST恒久及相關責任人作出了嚴厲的行政處罰,旨在向市場傳遞一個明確的信號:任何形式的財務造假都將受到嚴懲。同時,對余榮清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也表明了監管部門對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堅定決心。
此次事件也為公司未來的整改和發展提供了契機,公司應當深刻反思此次事件帶來的教訓,加強內部治理,完善內控制度,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同時,公司也需要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共同推動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贏得投資者的信任。
《筆尖網》了解到,財務造假是資本市場的毒瘤,必須予以嚴厲打擊。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誠信經營、規范運作。同時,也呼吁廣大投資者提高風險意識,理性投資,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