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尖網》文/筆尖觀察
近日,深交所網站發布公告,宣布蕪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宏新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被終止,這一決定背后的原因復雜多樣。
佳宏新材自設立以來一直專注于電伴熱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自控溫伴熱帶、恒功率伴熱帶、溫控器、配件以及電伴熱系統工程。其業務遍及全球,尤其在北美、歐洲及亞洲市場占主導地位。
招股書顯示,從2020年至2022年,佳宏新材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20,941.44萬元、29,876.16萬元、34,805.98萬元,最近三年年均復合增長率為28.92%;報告期內,該公司凈利潤分別為4,127.10萬元、5,260.98萬元、7,698.06萬元,最近三年年均復合增長率為36.57%;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分別為3,367.29萬元、5,102.77萬元、6,688.37萬元,最近三年年均復合增長率為40.94%。
2022年6月29日,佳宏新材的IPO申請獲受理,并在次年4月12日成功過會。然而,在經歷了長達近兩年半的時間后,公司最終于今年12月1日主動申請撤回材料,導致上市審核終止。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內,佳宏新材境外業務收入占比分別為 74.51%、75.24%、72.56%,公司外銷比例較高、境外客戶數量較多,公司可能會在合作過程中與境外客戶產生糾紛,且境外訴訟具有周期長、費用高的特點,公司存在因國際合作糾紛引起業績波動的風險。
《筆尖網》關注到,報告期內,佳宏新材與加拿大客戶 Serge Baril & Ass. Inc.(“SBA”)及其母公司Gestion Serge Baril Inc.(“GSB”,與“SBA”統稱為“仲裁申請人”)產生合作糾紛,因訴訟而聘請境外律師各年度分別發生了律師費用 477.45 萬元、422.47 萬元、0 萬元,承擔仲裁申請人的律師費及賠償金額各年度分別為 613.93 萬元、111.22 萬元、0 萬元;扣除該訴訟事件影響后,佳宏新材報告期各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凈利潤分別為 5,054.77 萬元、5,714.62 萬元、7,698.06 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分別為 3,773.12 萬元、5,461.87 萬元、6,688.37 萬元。訴訟雙方已于 2021 年 12 月簽署和解協議,該案件于 2022 年 1 月終止仲裁,目前該訴訟案件已完結。
此次,佳宏新材擬募集資金3.13億元,所募資金投向新型伴熱材料智能組件產業化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海內外營銷體系建設及品牌推廣項目。佳宏新材在招股書中指出,公司一直專注于電伴熱領域,堅持致力于電伴熱產品在國內的推廣和應用。本次募投項目的實施,將從整體上提升公司的生產、研發和銷售能力,進一步滿足市場對產品多元化的要求,增強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IPO終止后,佳宏新材是否會再次啟動上市計劃,《筆尖網》將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