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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京山輕機發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4年11月1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052024008號)。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虛增利潤,導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京山輕機在公告中稱:公司收到《立案告知書》后,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自查情況說明如下: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公司發現子公司慧大成財務狀況異常、原股東羅月雄和王建平涉嫌合同詐騙,故于 2021 年向公安機關主動報案,公安機關調查的結果顯示,2016 年至 2018年慧大成存在虛增收入和利潤的情形,慧大成原股東羅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詐騙被公安機關逮捕。該案件移交檢察院后,由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起訴至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2023 年11月,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判決羅月雄、王建平犯合同詐騙罪。二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5月,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羅月雄、王建平犯合同詐騙罪。
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9日對相關年度財務報表進行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相關審計報告,已將與慧大成相關的會計差錯事項進行了調整。公司《2021 年年度報告》對慧大成的風險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計提。本次立案調查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該次會計差錯調整是對慧大成歷史財務情況的回溯,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光伏裝備業務和包裝裝備業務的經營,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報告》,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經營狀況平穩有序。公司在此對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各項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公司也將認真吸取教訓,加強公司內部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內控管理體系,規范內控運行程序,提高公司風險防范能力。
據了解,如果證監會經過調查后最終對京山輕機實施行政處罰的話,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4年11月1日收盤時持有,且在2024年11月2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郵箱 quanyi85651425@163.com ,參與索賠預征集活動。本次索賠預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當然,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據公開資料顯示,京山輕機的主營業務為智能裝備制造業務、汽車零部件業務。
(文中個股僅為舉例分析,不作買賣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