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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仁智股份發布了關于投資者訴訟事項進展情況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于近日收到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2024)粵03民初6484號之二。
原告的訴訟請求在公告中可以看到:判令仁智股份賠償因其虛假陳述給各原告造成的投資差額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2)原告請求判令亞太會計師事務所對上述賠償承擔連帶責任;(3)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判決主要內容有:被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支付賠償款 1,571,228.63 元;2、被告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上述第一項被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所負債務的30%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等。
由此可見,隨著仁智股份調查結果的塵埃落定,相關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已經開始維權了,并且法院支持了投資者的訴訟請求。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3月26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郵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參與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當然,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本次投資者訴訟案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仁智股份在公告中稱:上述判決系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鑒于案件尚未結案,公司暫無法判斷上述投資者訴訟事項對公司損益產生的影響,最終實際影響需以后續法院生效判決或執行結果為準。
據公開資料顯示,仁智股份的主營業務為油田環保治理、井下作業技術服務、石化產品的生產與銷售、新材料的生產與銷售、大宗貿易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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