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
? ? ? ?今年是打擊治理洗錢違法犯罪三年行動的第三年。今天F姐就跟大家一起,通過幾個案例來了解我國在打擊治理洗錢犯罪取得的顯著成效。
案例一
2015年10月,深圳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A項目被深圳某區政府整體收購為人才保障房。在此過程中,該房地產公司法人甲某請托時任深圳某區住房和建設局局長乙某幫忙推進該收購項目。為感謝乙某關照,甲某準備將一處房產贈予乙某。
被告人丙某在乙某的示意下,接收甲某交予的50萬元購房定金。后因乙某不想要此房,丙某辦理了退房退款手續,原購房定金退回被告人丙某銀行卡內。甲某將此房折算人民幣350萬元,并于2016年1月,將剩余的300萬元現金交予丙某代收。
按照乙某要求,丙某將30萬元現金交給乙某,70萬元用于老家建房,250萬元于2016年2月至4月陸續存入本人銀行卡內。后又應乙某要求,丙某于2016年2月開立股票賬戶,陸續購入價值約250萬元股票。
丙某在明知相關資金是乙某貪污賄賂所得的情況下,仍幫助乙某掩飾、隱瞞資金的來源和性質。2022年9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宣判,認定丙某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案例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2023.8.7)
案例二
2015年以來,以凌某為首的通關團伙,與境外鉆石供應商以及國內鉆石貨主合謀,利用“水客”或粵港兩地車以夾藏方式走私鉆石入境,涉及案值51.44億元,涉及偷逃應繳稅額9億余元。
為實現境外鉆石供應商與國內鉆石貨主之間美元貨款的結算,羅某、方某和林某(方某的妻子)明知凌某團伙為國內貨主走私鉆石并代為向境外鉆石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情況,仍與凌某合謀,在收取千分之三的手續費后,利用“地下錢莊”渠道協助轉移資金,共涉及洗錢金額1.77億元。此外,羅某、方某和林某參與走私鉆石入境,分別涉及偷逃應繳稅額3800萬元,2984萬元。
2022年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依法宣判,認定凌某、羅某、林某、方某犯洗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十個月、二年六個月、一年,并處罰金五十萬元、三十萬元、十萬元、五萬元。該四人同時犯走私普通貨物罪,數罪并罰,執行凌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十億五十萬元;執行羅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三十萬元,執行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十萬元;執行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案例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2023.7.6)
案例三
2021年10月,沈某自購工具,將普通電子煙油和合成大麻素電子煙油勾兌成含有大麻素電子煙油的電子煙后進行販賣。
2021年10月至12月,沈某向吉某販賣合成大麻素電子煙油的電子煙24次,為掩飾資金性質及去向,沈某使用其母親于某的微信賬戶收取毒資后再轉入本人微信賬戶,共計人民幣48800元。
2022年9月,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宣判,認定沈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兩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 ?(案例來源: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2023.6.25)總體而言,我國在打擊治理洗錢犯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并取得了顯著成效。后續F姐還會繼續給大家分享其他類型的洗錢罪案例。反洗錢工作不僅維護國家安全和金融安全,也保護人民群眾利益,利國利民意義重大。
為了防范洗錢風險,我們一定要選擇合法的金融機構辦理業務,如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配合金融機構完成客戶身份識別工作;不隨意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和銀行賬戶,保護好個人信息,對高風險、高回報的投資保持高度警惕。最后,F姐還想提醒大家,反洗錢人人有責,保護自己,遠離洗錢犯罪。
風險提示:基金有風險,投資須謹慎。請根據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配產品。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示其未來業績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人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是定期定額投資并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人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